(1)关于统一战线的性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已不再是过去意义上的阶级联盟,发展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联盟,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关于统一战线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统一战线有其策略性,但更主要的是它的战略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
(3)关于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任务。统一战线的任务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还要为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而共同努力。
(4)关于统一战线的对象和范围。新时期统一战线要把一切能够联合的力量都联合起来。统一战线的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也有统一战线。
(5)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要发挥它们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6)关于团结和依靠知识分子。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实现现代化的关键。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调动广大知识分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统一战线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统战部门要注意反映知识分子问题的全貌。
(7)关于发挥原工商业者的作用。 "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有真才实学的人应该使用起来,有钱的可以办工厂。
(8)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共同富裕的原则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加以正确的引导,不会损害社会主义经济,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
(9)关于民族问题。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我们的政策是立足民族平等,巩固各民族的大团结,着眼于把民族地区发展起来,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中国的情况,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要真正实行。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重点是反对大汉族主义。
(10)关于宗教问题。要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扩大同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办法,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否则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
(11)关于人民政协。人民政协是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也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能够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和统一祖国的宏伟事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不能把政协搞成国家权力机关。
(12)关于祖国统一。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这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实现祖国统一是最大的统一战线问题。要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及一切热爱祖国的中华儿女,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