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6〕18号)及《关于学习贯彻的通知》(统发〔2016〕49号)精神,落实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和群团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河南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建设,根据河南省委统战部《关于报送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的通知》(豫统发电〔2016〕4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对我校归国留学人员信息进行收集。有关事宜如下:
一、留学人员认定标准:
1.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
2.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二年;
3.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
二、请认真填写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归国留学人员统计表(附后),加盖党委公章后于11月8日(下周二)前报送党委统战部(行政楼31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ysytzb@163.com。
联系人:冀 鹏 张 丽
联系电话:0376-6391706 0376-6393825
附件:1、河南省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统战部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