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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烨

时间:2016-06-23 19:31:45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黄烨 ,男,汉族,1966年10月生,河南罗山人。现任信阳师范大学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刑事法学教研室主任。

1990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获文学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12月评为讲师,2005年11月评为副教授,2006年5月评为硕士研究生导师,2011年11月晋升为教授。

政协信阳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访问学者,九三学社社员,河南省法学会会员,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兼职律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信阳隆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多年法律顾问。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人民监督员,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员。

工作中,能够很好地把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而在具体的司法实务中充分地践行着自己的法律信念,升华着自己的法律思维、法律思想,同时又能够较好地把实践中的鲜活案例贯穿于日常的教学之中,从而使二者相得益彰。较好地体现了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的特点,达到了法学教师应当为“双师型”教师的要求。

能够始终如一的以一个优秀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重大理论,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兢兢业业地教书,踏踏实实地做人,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

教育教学方面,先后承担多个年级、多个班级的班主任工作,对班级事务踏实认真,积极负责;教学方面,一直承担着法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刑法学》和研究生的《民主与法治》等课程的教学工作,每学年度都大量超过学校规定工作量的一倍以上,教学工作量多达500多个学时。经“信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的综合考评,认定每学年度的教学效果均为优秀,深受同行专家和学生们的好评。

2005年被学校评为“优秀教师”,2006年被学校评为“优秀班主任”,2008年被学校评为“优秀园丁”,2009年和2010年两次被学校评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在从事繁重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踏实地开展科学研究。在《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学杂志》、《郑州大学学报》、《湖北社会科学》、《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广西社会科学》、《前沿》、《行政与法》、《学术交流》等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2篇,近30万字,均为独著。其中北大中文核心8篇,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1篇, CSSCI 5篇。CSSCI扩展版期刊2篇,人文核心期刊8篇。经登陆中国知网检测,截止2014年2月初,所发表论文被引频次120余次,被下载频次6200余次,影响因子较高。

主持完成了①2007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刑事和解制度与构建我省和谐新农村问题研究》;②200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基层检察院检委会的现状与改革研究》【根据2009年8月5日《检察日报》的公告,该类课题全国仅批准36项】;③2009年度河南省软科学规划课题—《我省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创新研究》;④2009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和谐社会语境下的我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四项省、部级课题。主持完成了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协调衔接问题研究等厅级项目8项;另外,参加厅级、省级项目6项。

出版著作、参加编写教材共7部。其中个人学术专著《宽容与平衡——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少年司法制度研究》,25万字;参编国家级教材3部,其中1部为副主编。

科研成果获厅级及以上奖励15项。

自2006---2007学年度以来至今,已经连续5个学年度,因突出的教学、科研成绩,均被评为学校教学、研关键岗。2011年6 月获信阳师范学院教学竞赛三等奖; 2011年8 月获河南省教育系统2011年度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2011年9 月获河南省第十五届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