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秀荣,女,汉族,1965年11月生,河南罗山人,信阳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保险学教研室主任。1986年6月毕业于郑州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08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教学工作,先后承担本科生的《经济法》、《税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和研究生的《经济法专题》等课程。在科研上,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先后主持完成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软科学两项,主持完成厅级项目多项;参与完成省、厅研究项目十几项,公开发表论文三十多篇,合作撰写著作两部,获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奖、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奖3项。
工作以来,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勤勤恳恳,教书育人,多次获得信阳师范学院 “优秀教师”、 信阳师范学院“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